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壶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

壶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

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,加强监督管理,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壶关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本次监督检查涵盖全县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,包括2017年度内参与壶关县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代理机构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代理机构的执业资质、内部管理制度、采购文件编制质量、采购程序执行情况、从业人员专业能力、档案管理规范性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。

三、检查方式

采取机构自查与财政抽查相结合的方式。各代理机构应于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;财政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,通过现场检查、资料审核、项目抽查等形式进行实地监督检查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自查阶段: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;

财政检查阶段: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;

整改总结阶段: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须及时整改;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壶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

联系电话:XXX-XXXXXXX

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,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。

更新时间:2025-11-29 08:44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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